重庆要债公司没打借条,告贷合同何时建立?
① 以现金付出的,自告贷人收到告贷时。
②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方式付出的,自资金抵达告贷人账户时。
③ 以收据交给的,自告贷人依法获得收据权利时。
④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告贷人的,自告贷人获得对该账户实践支配权时。
⑤ 出借人以与告贷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告贷并实践履行完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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