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下列债款一般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

重庆收账公司下列债款一般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

(1)夫妻为家庭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如购置一起生活用品所负的债款,购买、装饰一起居住的房子所负的债款,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款;

(2)夫妻一方或两边为实行法定抚养责任所负的债款;

(3)夫妻一方或两边为实行法定奉养责任所负的债款;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两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款,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明、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款;

(5)夫妻一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款;

(6)夫妻协议约定为一起债款的债款。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 首页
  • 电话
  • 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