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债公司​隐性债款的界定

重庆要债公司隐性债款的界定

 根据已揭露的信息,政府隐性债款主要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款限额之外直接或许承诺以财政资金归还以及违法供给担保等方法举借的债款,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供给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归还的债款;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展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经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款。

 从上述定义看,隐性债款的概念不难理解,基本上连续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债款监管的纪律要求,即区别于归入预算办理的政府债款限额内债款以外的一切政府违规举债或担保行为,争议点可能在于“中长期支出事务”形成的债款,下面我们结合中长期支出事项的三种主要形式具体分析。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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