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清债公司被履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履行人吗
成都清债公司被履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履行人吗
《民诉定见》规则,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可依请求履行人的请求,通知该第三人向请求履行人实行债款。该第三人对债款没有贰言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实行的,人民法院能够强制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规则: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履行人或被履行人的请求,向第三人宣布实行到期债款的通知(以下简称实行通知)。实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实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贰言,而又不实行的,履行法院有权裁决对其强制履行。此裁决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履行人。
被履行人因为债款不能偿还会有哪些结果?成为了法院的失期被履行人后,就要依法遵从规则赶快偿还债款,才干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关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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