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收账公司​父债是否需要子还?

成都收账公司父债是否需要子还?

 咱们国家传统的认识里就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且在实践中是被古代官府认可的。这种类似于“株连”的做法,的确能取得一定的作用,但已经被文明社会所筛选。尽管,现实中也有一些媒体报道,子女代替父母还账,或者父母替子女还账的社会新闻,以此来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不过在法令层面,父母和子女作为独立的民事法令行为主体,两边互不具有隶属联系,并不具有替两边偿还账务的法令职责和法令义务。

 假如依照周父公司和周震南所属公司的声明来看,两边并未在经济上来往,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更没有证据显现周父有向周震南转移资产的迹象,所以周震南父母的债款和周震南在法令上的确没什么联系。不过周震南作为艺人,长时间在大众树立的良好形象和“富二代”人设,将不可避免要遭受言论的批判和品德的谴责,个人事业的开展也会遭到波及。

 依据父母和子女的特殊联系,两边在债款方面也不是完全不发生联系。依据限定承继的准则,当一方逝世,触及遗产承继时,必须在承继遗产的实践价值范围内清偿对方的债款,偿还超过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承继法》第三十三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都对此有明文规定,当然假如承继人抛弃承继遗产的,自然对一方的债款不再负有清偿职责。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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