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收账公司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抵销的条件为:
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可以抵销种类、质量不相同的标的物;
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经当事人主张,可以抵销种类、质量相同的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依照当事人约定或许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在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抵达对方时收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许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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