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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收债公司夫妻一起债款的清偿顺位及其追偿方法珠海收债公司夫妻一起债款的清偿顺位及其追偿 (一)夫妻一起债款的清偿顺位 夫妻无限连带清偿职责并不因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状况的改变而改变。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在个人债款的清偿顺位问题上,应当首先以债款人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是当时的主流观点。究其原因,由于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一起生活与夫妻一起生产经营所负债款系举债方所施行,而夫妻一起财产涉及举债方配偶,在利益衡量上应优先考虑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只要在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一起债款时才以夫妻一起财产清偿,这样的清偿顺位有利于妥当平衡债权人与举债方配偶之间的利益。 (二)夫妻债款的彼此追偿 假如夫妻一起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一起债款,夫或妻任何一方对债权人的清偿职责超出了应该承当的份额,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假如夫妻一起债款系有限连带债款,举债方配偶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承当职责,并且举债方是为夫妻一起生活或夫妻一起生产经营所负债款,因此通常不会发生追偿权。但是,因夫或妻一方基于过错而施行侵权行为发生的夫妻一起债款,虽然行为人在片面上有为夫妻一起利益的意图,但由于其具有可归责性,无论该侵权职责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职责还是严厉职责,均应当答应举债方配偶在夫妻一起财产清偿后向侵权方追偿。 本文珠海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