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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一方借钱,能否履行夫妻共同产业?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一方借钱,能否履行夫妻共同产业? 近来,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存续期间老公告贷成为被履行人,名下车辆被查封,妻子要求切割共同产业的离婚后产业纠纷案。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老公王某于2008年6月24日登记结婚。婚内夫妻共同购买宝马、奔驰牌小汽车各一辆。车辆均登记在老公王某名下。后王某因向第三人曹某告贷未还,法院判定王某偿还告贷本金1,300,000元及相应利息丢失。2022年12月14日,因王某未能彻底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作出履行裁定,拍卖、变卖被履行人王某名下的两辆车辆。 2023年5月21日,李女士与王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宝马车归李女士一切,奔驰车归王某一切。但是,李女士发现,宝马车已被法院查封。 李女士以为,法院判定与曹某的债款系王某的个人债款,却查封了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两辆车,虽车辆登记在王某名下却归于夫妻共同产业,这样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离婚后产业切割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以为,王某向第三人曹某的告贷已被认定为王某个人债款,不归于王某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债款。案涉车辆虽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但车辆购置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于夫妻共有产业。即便案涉车辆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款已被查封,但归于夫妻共有产业的比例仍应得到保证,未负担债款一方能够提出分家析产诉讼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中止对该不动产的履行。 综上,法院判定支撑李女士的诉讼请求:登记在王某名下的夫妻共同产业宝马车一辆归李女士一切,奔驰车一辆归王某一切。一审宣判后,第三人曹某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