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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没有借单!朋友借了40多万不还,男人用转账凭据追回悉数钱!重庆收账公司没有借单!朋友借了40多万不还,男人用转账凭据追回悉数钱! 北流法院审结就这么一个案子, 借主在没有借单的情况, 凭银行转账凭据追回了悉数欠款~ 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民间假贷纠纷案子,原告李某凭银行转账流水等凭据胜诉,获偿还一切欠款。 原告男人李某和被告小妮原是联系暧昧的朋友。2016年1月,小妮的母亲在南宁某医院住院治病,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所以向李某借了3.2万元。之后,小妮因其他事情需要钱为由,向李某告贷10万元;因买房买车向李某借了将近三十万元......前后屡次告贷,李某共借出了40多万元给小妮,均经过银行转账,没有借单 事后,李某屡次向小妮追讨欠款,小妮都没有还钱。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李某以银行转账凭据诉至法院,要求小妮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则》第十七条“原告仅根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据提起民间假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告贷或其他债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供给依据证明。” 案中,李某经过银行转账42.5万元借给小妮,有银行流水、转账单、银行卡等材料作为根据,法院确定依据有用。小妮辩称收到的钱不是告贷,而是李某向其购买清华园某套商品房的部分房款,但鉴于没有依据证明,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李某和小妮之间的告贷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假贷联系成立,合法有用,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因而作出判决:被告小妮应偿还原告李某告贷本金42.5万元及利息。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