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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如何区分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形:重庆收账公司如何区分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当债权人申述夫妻两边要求还款时,债权人只需证明债款构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完结举证职责,该债款应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夫妻两边应一起归还。夫妻一方若否认一起债款且拒绝承担还款职责的,须证明《婚姻法解释(二二)》第24条规则的在外情形存在,或能证明债权人明知该债款为个人债款但仍与债款人进行债款往来。 (2)当夫妻两边对外一起归还债款后,假如该债款确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款,在夫妻内部发生求偿关系。此时,对外告贷一方(即被求偿者)有必要承担举证职责,证明该告贷用于家庭一起日子或实行一起的职责,如举证不能,其应承担返还职责。 (3)当债权人仅申述夫妻中告贷一方还款,债权人的举证职责同上述第一种状况。在法院作出裁判后,债款人在离婚案子中要求爱人一起归还的,则由其证明该债款是否用于家庭一起出产或日子。此时,即便债款案子的判定以债款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构成,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对离婚案子并不当然发生既判力。由于在先的债款案子判定与离婚案子系处理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应当根据不同的标准分配举证职责,故在先的判定仅能确定债款的真实性,而对债款性质的确定并不必然影响后案。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