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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以实际为其一切为由提出贰言的,执行机构如何处理?重庆收账公司以实际为其一切为由提出贰言的,执行机构如何处理? 答:因为对此种形态下的产业采取控制性办法,是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准则对动产依占有、不动产依挂号的一切权归属推定的一种例外,意图在于避免被执行人削减职责产业、逃避债款。尽管对维护请求执行人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效果,但从合理维护被执行人爱人合法权益角度,需要在执行中给予救济。因此,结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以为听证检查中,被执行人爱人提供根据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机构应裁定支撑其贰言: (一)该产业为被执行人爱人于婚姻关系缔结前购买的; (二)该产业虽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但系以被执行人爱人个人产业购买的; 三)该产业根据请求执行人知晓的被执行人夫妻间产业别离一切的约定,归属为被执行人爱人一切的; (四)该产业为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扫除被执行人一切,并只归被执行人爱人一切的; (五)该产业依被执行人离婚时的协议或生效法令文书确定为其爱人一切的; (六)其他根据法令、司法解释规定可确定该产业为被执行人爱人个人产业的。 听证检查过程中,被执行人爱人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的,听证检查程序应当中止。确权诉讼完结前,暂缓对该产业的处分。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