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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什么是夫妻一起债款?成都收账公司什么是夫妻一起债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款,或许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景象的在外。这个“在外”就是指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定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一般而言,我国关于夫妻一起债款的表述可以总结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夫妻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赡养等义务或为夫妻一起利益而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一种债款。 本文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