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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帐公司追债需要律师催款函重庆收帐公司追债需要律师催款函 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法令文书,其功能和效果许多。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所宣布的,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可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别位置,律师函的效果是一般的商务信件所不能比较的。收到律师函的人一般都会比较重视,下意识的以为律师函所陈述的事项现已上升到法令层面,法令和官司距离自己现已不再遥远,一定会进行综合分析考虑,这样就有利于责任的履行。笔者以为敦促函有一下几方面的效果: 第一,律师函能够有用的中断诉讼时效。 许多人都知道一般的债务超越两年就不能再要了,这种了解虽然不是很正确,可是法令的确规则了超越两年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现实生活中常见一种欠款纠纷: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虽然债权人多次主张催要欠款,可是由于不了解诉讼法令规则,没有搜集保存催要欠款的相关依据,一旦欠条上显现的还款期限超越两年,法庭上债务人提出超越了诉讼时效,虽然法院可能查明了欠款的事实,可是由于债权人不能提供不超越诉讼时效的依据,法院也会判决债权人败诉的。而敦促律师函由律师起草,在律师的指导下或律师亲自送达给第三方,作为专业人士律师在搜集依据方面与比一般人是有许多优势的。 第二,律师函起到先礼后兵的效果。 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债务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有些爱面子或有些位置威望的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在履行责任方面会很消沉或采取敌视态度,这样不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当然这也是分情况对待,假如债务人可能转移产业,发送律师函就起到了提前告诉对方的效果,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三,律师函是一种文明、方便、经济的敦促东西。 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党中央国务院现在又提倡构建和谐社会,为了敦促对方履行合同责任,假如采取了不恰当的敦促手法,有时候自己可能就触犯了法令,可就应验了“有理的成没理的了”的谚语。律师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法送达,不和第三方直接免除,避免了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特快专递费用比较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和漫长的诉讼之路不只经济而且方便。 据发送律师函的经验来看,对方收到敦促律师函后大部分都会主动作出反应,也有相当部分及时履行了责任的,可是不成功的也许多,不过作为比较经济、方便的敦促方法,还是十分有必要测验测验的。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