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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追债公司以数量不对为由拖欠货款重庆追债公司以数量不对为由拖欠货款 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或供应结束后,一般都有混凝土企业根据供货小票或图纸计算出供货量而要求对方付款,有时买方会提出数量不对而拒绝付款,这其中有的买方确实是认为数量不对,有的买方是故意找借口拖延付款,对因数量异议而不能付款的,混凝土企业应应用以下对策: 1、合同履行工程中勤结算,掌握充分的依据。 2、买方确实认为数量不对的,应出具详细的结算依据。 有的混凝土企供应合同约定按供货小票结算,混凝土企业供应结束后依据小票累计额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依据图纸计算后认为有误差,不扣除误差就不付款。此时混凝土企业不但要向买方出具结算资料,还要出具合同约定条款及相关法律依据。 如买方仍不肯支付,只有通过诉讼解决。笔者代理的一件施工单位拖欠混凝土公司70万元货款案件,起诉前,混凝土公司依据合同按供货小票的结算依据送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认为数量不对,要求图纸重新结算,否则不予支付。不得已混凝土公司委托笔者将该施工单位告到法院。庭审中,对方律师按投标预算图提出混凝土公司多算1300立方,笔者出具了合同和结算依据,法院很快作出判决,支付了笔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施工单位也在上诉讼期内付清了货款。 3、买方以数量不对为借口不付款的,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重庆追债公司这类借口形形色色,有的合同约定按小票付款的,中途也有结算,提出签字的人无代理权,有的合同约定按图结算的,混凝土公司结算后对方以多种理由不予确认。对此,只有提起诉讼才能彻底解决。 本文由重庆追债公司整理 |